各省辖市(扩权县)发改委、物价局:
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《 能源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》,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和价格体系。完善流通体制,建立现代能源交易市场,逐步理顺能源价格,促进资源节约与开发,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优惠政策。以价格为导向,促进工业结构合理调整,更好地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服务。经与委价格管理处协商,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于2007年5月10日—11日在郑州举办“能源价格政策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、能源价格改革及政策取向;
(二)、2007年河南省煤炭、油、气、电价政策;
(三)、农村电力体制与电价政策;
(四)、实行差别电价政策、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资源综合利用。
二、培训目的
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,落实能源价格政策,积极稳妥地推进能源价格改革,加强改进和提高价格调控水平,利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。
三、培训对象
各省辖市(扩权县)发改委、物价局负责能源价格的相关人员、相关行业及企业人员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费用
- 请各地务必于2007年4月28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培训中心。
- 报到时间、地点: 5月9日下午在郑州市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报到。
- 课程安排:5月10日-11日(一天半)。
- 培训费用: 培训费180 元/人,住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葛锐利 段春鹏
联系电话:0371—65516281/65516282
传 真:0371—65724260
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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